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要求,因考务工作安排,原定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举行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推迟到2017年11月18日、19日举行。由于考试时间调整不能参加考试的我省报名考生,可申请退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无需任何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申请退费时间: 2017年10月16日—20日。
不参加2017年11月18日、19日考试需申请退费的考生请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国家考务调整的资格考试吉林省考生退费系统”,进行退费申请。考生请慎重选择,一经确认,不允许修改。
退费考生需登录系统后填写本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和开户行(开户行要填写详细信息,要填写××银行××省××市××支行),确保填写的银行卡在3个月之内不能注销,便于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相关的退费工作。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16日—23日(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申请完成后,考生本人务必凭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考生放弃考试退费申请单》。如考生在现场确认完成后3个月之内未能收到退费款项,请与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31—89995765。
选择省(中)直考区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省人事考试大厦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各市(州)确认地点: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各地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放弃考试退费申请单》。
二、有关事项
(一)考生经退费系统网上申请并现场确认的,不得再次申请参加11月18日、19日举行的考试。
(二)考生经退费系统网上申请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退费手续的,费用一律不退。
(三)申请退费的考生,将退回当次报名的全部费用,请务必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准确。如因信息填报不准确造成退费失败的,考试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要求按照考务文件执行。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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