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品种要求
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品种要求
不可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情形: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含有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申报: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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